四川轻化工大学终身教育管理处
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治理确保安全稳定的通知
各教学点:
按照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确保安全稳定的通知》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,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确保安全稳定。现就我校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强化监督管理
加强教育收费治理是全面深化教育改革、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,是促进教育公平、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,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。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,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强化监督管理。
二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,规范收费行为
(一)严禁各教学点及任何个人代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,不得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。教学点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督促学生及时足额直接向学校计财部门缴纳学费。
(二)各教学点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,严禁违规增设收费项目、超标准收费、扩大收费范围、捆绑收费等行为。
(三)严禁各教学点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材及教辅材料,或以任何形式强迫、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材和教辅材料。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并申请教学点代购的,教学点可以统一代购,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中牟利。
(四)各教学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,通过本教学点的公示栏、运营的自媒体等方式,将收费项目、标准、依据、范围及投诉电话等内容向学生公开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三、加强监管,严肃查处违规行为
(一)强化日常监管。终身教育管理处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,以加强对各教学点的监管。
(二)严肃查处违规行为。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教学点,一经查实,依据其违规情节,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、限期整改、停招或撤销等处理。
请各教学点接此通知后,认真贯彻执行,确保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。特此通知。
终身教育管理处
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 日